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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6-30作者: 浏览量: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项目的申请及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4届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所需材料

开学时需携带原件供院系核查。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学生在学校就业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直接生成打印

(二)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复印件均需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

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

2.特困人员:申请人本人持有特困人员供养证;

3.残疾人:申请人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4.脱贫人口家庭: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请于8月15日前在系统提出申请,由学校汇总交上级核验。

5.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

(三)学生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社保卡.jpg

(社保卡样例)

四、具体流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即日起至8月25日自愿提出申请,在申请系统提交困难情形证明材料,并在返校时上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至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申请方式:登录广州南方学院就业系统(https://cddc.nfu.edu.cn/)以学生身份输入账号密码进入系统(账号:学号,密码:默认为“Jy#身份证后6位”,如遇无法登录情况请联系院系辅导员修改密码),点击左侧“学生服务”—进入—“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二)院系初审

各院系于9月6日前按通知要求审核学生网申材料(学生必须上传附件佐证材料),收集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查验原件,核实有关复印材料后须由核查人员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在每份材料上加盖院系公章,连同花名册(就业管理系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导出)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并交至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三)信息上报与复核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上报至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国南方人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毕业生工作部自收到提交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四)学校公示

通过复核的学生名单通过校园官网/校园官方微信公众号/校园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南方人才市场收齐院校提交的《花名册》和《申领情况报告》后,将通过复核的学生名单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广州市高指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发放环节。

(五)补贴发放

公示完毕并无异议,南方人才市场按《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办理后5个工作日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说明

(一)学生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不提交社保卡金融账户会影响系统录入),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二)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广州市求职创业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或追回其所领取补贴,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申请人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务必认真阅读、理解文件精神并安排专人落实,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扶持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