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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9-23作者: 浏览量:

各教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与 要求,2020年我省继续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等项目。

为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现就该项工作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说明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本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符合多个条件仅需按其中一项进行申请,每人只享受一次求职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需准备材料

(一)学生申请必备材料(每页材料均需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上,原件初审使用,无需上交);

3.本人浦发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复印件上空白处由本人抄写卡号,开户行(需具体写到支行),本人签名);

(二)依据申请条件选择准备(仅需其中一项,复印件均需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1.城乡困难家庭类: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的《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证明》之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上交学院审核后再予以归还。证件如无特殊注明,有效期应为申请期一年内,过期须开具证明。证明上无学生本人姓名的,须提供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印在同一页上),以证明学生本人与持证人的关系);

2.残疾毕业生类:须附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3.国家助学贷款类:在校期间已获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任一年份复印件(原件备查,无需上交)。

以上申请材料请严格按附件3《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有关要求准备。

三、申领流程安排

(一)院系组织申请

各院系于2019年9月23日至9月30日组织本院系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按通知要求收集学生申请材料,查验原件,核实有关复印材料后须由核查人员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在每份材料上加盖院系公章。

10月8日上午12:00前将汇总学生申请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填写《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2)经院系主任签字确认加盖院系公章,连同“学生申请材料”送至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科,电子表格发送至:clb@zdnfjy.com

(二)学校审核公示

10月8日前,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上报与补贴发放

10月15日前,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科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上报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集中式一体化信息系统。

10月31日前,已审核通过学生将由学校财务部安排款项支付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内。

四、其他说明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每一位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务必认真阅读、理解文件内容并安排人员把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给学生,让学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扶持政策,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切实做好政策宣传,提前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

联系人:陈利斌020-61787840

附件: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

3、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

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 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 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3 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