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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3-21作者: 浏览量: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59号)文件精神,广东省继续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等项目。为确保相关政策有效落实,各院系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根据往年工作经验,现就该项工作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说明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多个条件仅需按其中一项进行申请,每人只享受一次求职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15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需准备材料

(一)学生申请必备材料:

1.《在穗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在系统填写后直接打印);

2.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上,初审时需提供原件供审核,无需上交);

3.本人浦发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复印件上空白处由本人抄写卡号,开户支行,本人签名);

4.毕业生补贴项目确认表(附件4,落款日期无需填写)

(二)依据申请条件选择准备(仅需其中一项):

1.城乡困难家庭类:城乡困难家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上交学院审核后再予以归还。证件如无特殊注明,有效期应为申请期一年内,过期须开具证明。证明上无学生本人姓名的,须提供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学生本人与持证人为直系亲属关系);

2.残疾毕业生类:须附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3.国家助学贷款类: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无需上交)。

三、申领流程安排

(一)个人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于3月19日-3月28日自愿提出申请,并上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至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申请路径: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http://cddc.nfu.edu.cn/unijob/index.php/web/Index/index)

以学生身份输入账号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进入系统,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进入“事务办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填写申请内容,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同时向所在院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在系统填写后直接打印)

(2)高校毕业生所持体现有效期内的家庭困难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城乡困难家庭类、残疾毕业生类申请者提交)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国家助学贷款类申请者提交,一份即可,编号需与系统填写一致)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校下发的本人广州地区浦发银行账户复印件(空白处亲笔签名+联系电话)

(6)毕业生补贴项目确认表(落款日期无需填写)

(二)院系初审

各院系于2018年3月19日至3月28日组织本院系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收集学生申请材料,查验原件,核实有关复印材料后须由核查人员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3月29日前汇总学生申请材料,以院系为单位,填写《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2,可保留符合条件的申请并从系统导出),经院系主任签字确认加盖院系公章,连同学生申请材料于29日15:00前交至行政楼A1-103,电子版花名册发送至381417406@qq.com。

(三)学校审核公示

4月5日前,学生工作部将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信息上报与补贴发放

5月31日前,学生工作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上报至广东省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经省厅审核通过学生由学校财务部安排款项支付至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四、其他说明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每一位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务必认真阅读、理解文件内容并安排人员把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给学生,让学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扶持政策,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切实做好政策宣传,提前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

附件:1.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系统填写后直接打印)

2.在穗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3.关于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

4.毕业生补贴项目确认表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相关附件.rar

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19日

(联系人:马悦,联系电话:020-61787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