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署三方协议并完成签字、盖章流程后,协议书书即生效。如需申请新的三方协议的,不论是否获得学校鉴证盖章,必须通过“电子三方协议解约”的形式进行申请。
毕业生如需要申请新的电子三方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与原签约单位解约后,拟与新的单位签约。
2、需修改“用人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薪酬”、“违约金”、“岗位名称”、“试用期时长”等核心内容。
可通过“电子三方协议解约”申请。该申请,毕业生需提供原签约单位盖章的《同意解约函》。
《电子三方协议解约申请》申请详细操作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进入本人的企业微信,点击“工作台”,进入“审批”,点击“电子三方协议解约申请”流程;
二、按系统提示分别填写:本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原签约单位名称、拟解约三方协议书编号、解约原因等内容,并上传“原签约单位盖章的解约函”等附件,进行“提交”。
三、学校在毕业生提交申请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毕业生可关注审核的进度与结果。解约结束后,毕业生可在省就业系统(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自行申领新的电子三方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