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宏志助航培训活动报名开始啦!在这里你能了解到最新的就业市场形势,能学到如何搜集就业信息,能完成一份出色的简历,能掌握面试的沟通技巧与礼仪,还有专场招聘会等着你!完成培训还能获得证书, 你还等什么!快快联系自己的辅导员报名参加吧!一、培训对象我校2024届和2025届毕业生,优先以下类型学生:1.低收入家庭毕业生;2.其他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毕业生;3.具有强烈就业意愿毕业生。...
广州南方学院2024年就业创业e站服务项目安排表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具体开展形式1基础运营与体系建设站点硬件与制度建设明确站点场地、配备办公设备;制定运营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规范。场地规划与布置;文件制定与发布。2毕业生生源信息管理收集、审核、录入应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印制毕业生信息手册。线上系统填报与核对;纸质手册编印与发放。3就业指导与生涯教育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讲座举办职业发展规划、简历制作、面试技巧、...
为全面了解本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现状及发展等方面情况,促进本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和就业创业服务的改进,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毕业生&2023年用人单位评价。诚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积极参与!评价时间:2023年12月中旬-2023年12月底评价对象:毕业生&2023年用人单位评价方式:问卷采用在线答题方式进行,答题入口将通过邮件、链接、短信发送给各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郑重承诺:本问卷调研将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问卷所收集到的相关信息仅作分析研究使用。...
附件:2024届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情况公示表(第三批).xls注: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署(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查证核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9楼电话:020-85595790邮箱:gzzxywbl@gz.gov.c
本次开放时间至:2023年9月3日16:00。本次系统到期关闭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请。相关操作指引详见以下链接: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 广州南方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https://cddc.nfu.edu.cn/unijob/index.php/web/Index/notice-detail?id=942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项目的申请及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我校2024届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二、补贴标准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
第一步:登录“广州南方学院就业服务”公众号,绑定个人微信(如果已绑定,可忽略本步骤)。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Jy#身份证后六位”(如张三身份证后六位为156248,则该生的初始密码为:Jy#156248)第二步:如下图所示,选择“广州南方学院就业服务”公众号右下角的“个人中心”----“学生中心”第三步:如下图所示,选择“信息填报”第四步:如图所示,选择“毕业去向登记”第五步: 按照下列文字说明,填写下图相关内容:...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光就业”校园招聘会(广州南方学院专场)参会邀请函 尊敬的用人单位:广州南方学院(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一直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大学,力争成为广东省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旗帜。目前,学校已获批成为广东省博士工作站设站单位、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广东省高等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各相关毕业生:根据《关于落实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的函》的文件精神与要求,经宣传组织发动,学生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共有67名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申请初审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30日。(名单见附件)请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30日17:00前联系招生与就业办公室:020-61787340(刘老师)。附件:初审通过名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后勤集团,全体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了推选相关工作。“基层就业卓越奖”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推荐、学校审查,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3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